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新竹榮譽國民之家 徵求 約僱人員(考試分發職務代理人)~2021-10-12

徵才機關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新竹榮譽國民之家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人員(考試分發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名(得依需要列候補1至2人,有效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0-新竹市
有效期間 2021-10-01~2021-10-12
資格條件 1.學歷: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經歷:曾協助辦理庶務業務、一般行政事務之工作尤佳。
3.人格特質:樂觀進取、認真負責、言行端正及高度工作熱忱。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1.協助辦理庶務業務、一般行政事務。
2. 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30047 新竹市北區崧嶺路57巷41號
聯絡E-Mail vhhc0073@mail5.va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請檢附公務人員簡易履歷表(內貼二吋半身正面照片並註明連絡電話及自傳)、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榮民證或權益卡(非榮民免附)、專業證照及與本職務相關之實務工作證明等相關文件影本。
2.甄選程序: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本次甄選正取1名,並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1至2名。
3.僱用期間:自核定僱用日起至考試分發人員到職前1日。倘代理原因消失,受僱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不得依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救濟)。
4.薪資:「參照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以五等280薪點計薪,薪點折合率每點124.7元,核予月薪新臺幣 3萬4,916元。
5.通信報名地址:於110年10月12日前掛號郵寄本榮家憑辦(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信封外請註明報名甄選組員職務代理職缺)30047 新竹市北區崧嶺路57巷41號,新竹榮譽國民之家人事室楊先生收,聯絡電話:03-5213292轉分機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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