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徵求 助理員~2021-08-31

徵才機關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
職稱 助理員
職系 社勞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21-08-26~2021-08-31
資格條件 (一)具社勞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三職等以上合格實授。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之消極條件 、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及各類考試限制轉調之情事。
工作項目 (一) 拆遷、土地徵收、重劃案及法院強制執行案彙整。
(二) 急難救助業務。
(三) 社會救助米糧業務。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地址: 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10樓)
聯絡E-Mail s000712@k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本職缺現職人員一律採線上應徵,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 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填具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須含簡要自述)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授權本局直接向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履歷資料,並將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調派令、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及最近一筆銓審函或其他相關資料等影本電子檔上傳至應徵系統供參。
(二)非現職人員,得以郵寄方式辦理,並請檢具公務⼈員履歷表含自傳(詳填任職年月、銓審、考績、獎懲等資料)、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調派令、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及最近一筆銓審函或其他相關資料等影本於報名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逕寄至「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10樓人事室鄭小姐收」信封上註明應徵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助理員職務及白天的聯絡電話或手機)。
(三)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補件。
(四)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五)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的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7-3373413鄭小姐或詳見本局局網(網址http://socbu.kcg.gov.tw/ →最新消息公告→徵才公告)。。
(六)甄試方式與程序:
1.口試(面談)。
2.甄試時間及地點:報名截止後,先就書面資料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並於甄試(含)前3日於本局網頁公告甄試時間及地點,請報名者自行上網查閱。(網址http://socbu.kcg.gov.tw/ →最新消息公告→徵才公告)
(七)錄取名額:
1.正取1人,視成績酌增備取2人,應徵人員總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備取人員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為候用有效期間。
2.正取人員將由本局主動通知並辦理各相關事宜,未錄取人員不另通知,所報資料證件亦不退還,如有需要退件者請於報名時自附回郵信封(含郵資),本局將於甄選後寄回。
(八)本案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機關或市府核准後始行生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之非現職人員需俟分發機關同意後始得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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