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 徵求 約僱人員~2021-09-22

徵才機關 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人員,250薪點(新台幣31,175元)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1-09-11~2021-09-22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核可國內外大專校院畢業取得學士以上(含)學位者。
二、具備教育訓練業務推動經驗及相當全民英檢中級以上外語檢定資格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辦理語言類、環境教育類、行政系列等相關班期。
二、實體班期(教師、公務員)學習時數上傳。
三、實體系統班期評估設定與鐘點費核銷。
四、戶外教學交通車相關事宜。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11693臺北市文山區萬美街2段21巷20號
聯絡E-Mail pstc-lihuei@mail.taipei.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僱用期間:自110年10月15日起至111年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四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或代理原因消失之前1日止。
二、請有意願報名參加甄選且符合前述資格條件者,於110年9月22日(星期三)以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進行線上應徵,或將下列文件以電子郵件寄送至(pstc-lihuei@mail.taipei.gov.tw),郵件主旨為「應徵公訓處約僱辦事員」:
1、履歷表(含照片、自傳)。
2、畢業證書影本。
3、相關專業訓練或工作經驗證明文件等資料。
三、初審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實地或視訊面試)或視防疫需要採書面審查,如有相關疑問,請洽詢:02-29320212轉分機550黃組長(業務相關)或轉分機330梁人事管理員(徵才作業相關)。
四、本職缺正取1名,得視成績候補1~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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