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徵求 科員~2021-07-04

徵才機關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54-南投縣
有效期間 2021-06-25~2021-07-04
資格條件 1. 已敘委任第5職等合格實授之現職公務人員,並具調任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2. 國內外大學(專)院校以上畢業。
3.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第1項、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等不得任用之情事。
4. 熟稔office文書處理、網路操作與運用,工作態度積極、主動,有責任感及團隊合作精神,並具備溝通協調能力,具採購、修繕或專案工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1. 教學公共區域設施設備修繕工作。
2. 建物營繕工程規劃事項。
3. 園區生態環境綠美化及清潔維護管理事項。
4. 辦理年度交辦研習班期活動。
5. 其他交辦事項(本學院得視業務需要,保留職務調整權利)。
註:以上工作項目,視業務性質需輪值夜間工作。
工作地址 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路1號(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南投院區)
聯絡E-Mail sharon@hrd.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 配合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於110年7月4日(星期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將下列資料表及佐證資料掃描檔上傳(請依序排列掃描成1個檔案後上傳):(1)現職派令、(2)最近銓敘部審定函、(3)最高學歷證書、(4)最高考試及格證書、(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6)採購專業訓練等相關證明資料影本、(7)自我推薦函(A4紙張格式直立橫式繕打,內容約500至1,000字,須具體簡要說個人所具資格條件、處理前列工作項目之知能、公務生涯之自我期許及抱負);未於期限前完成者視同未報名,並請勿寄送紙本資料。
2. 請至本學院檔案下載區(https://www.hrd.gov.tw/1122/2143/3120/?PageSize=30&type=Administrative)下載「外補簡歷資料表」,填妥後將檔案以電子郵件傳至sharon@hrd.gov.tw。
3. 報名手續須完成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作業及以電子郵件傳送報名檔案,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事宜,錄用與否均恕不退件。
4. 本職缺得視甄試成績列候用人員1至2名,候用期限為3個月。
5. 聯絡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人事室彭小姐、聯絡電話:049-2332131分機7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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