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徵求 法警~2020-02-17

徵才機關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司法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第5職等
職稱 法警
職系 司法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視甄選成績擇優錄取正取1名,備取2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0-屏東縣
有效期間 2020-02-07~2020-02-17
資格條件 (一)經銓敘審定司法行政職系合格實授委任第3職等以上之法警,且具法警管理辦法第9條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
(二)無限制調任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所列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且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之規定。
工作項目 法警勤務,須配合本院法警輪值夜班及假日值勤。
工作地址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本院區及潮州簡易庭)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甄選方式:
以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面試,並就應考人專業素養、表達能力、敬業精神及發展潛能等項目綜合評分(成績佔100%)。
二、報名應繳證件(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排列,左上角以迴紋針固定,勿裝訂,所寄資料表件恕不退還,如有短漏,不予受理):
(一)報名表1份(請貼妥最近3個月內2吋彩色正面脫帽半身相片1張)。
(二)公務人員履歷表1份(履歷表勿用簡式,相關資料請確實填寫,簡要自述請書寫並簽章)。
(三)考試及格證書影本1份。
(四)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
(五)現職派令影本1份。
(六)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七)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各1份。
(八)最近5年獎懲令影本各1份(無則免附)。
(九)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正反面影印於同一面)。
(十)退伍證件或免服兵役證件影本1份(無則免附)。
(十一)戶籍謄本影本1份(非原住民身分者免附)。
(十二)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三、報名時間及方式:
(一)時間、方式:自公告日起至109年2月17日(星期一)止,一律以掛號郵件通訊報名,並以郵戳為憑,逾期或應繳驗文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地址:請郵寄90005屏東市棒球路9號(臺灣屏東地方法院人事室葉科員收),請於信封註明「甄選法警」字樣,聯絡電話:08-7550611轉3137葉科員。
(三)簡章、報名表及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請於司法院或本院網站下載列印。
四、甄選日期及地點:
(一)報名資格合格者名單及甄選順序號碼,預訂於109年3月2日前公告於司法院及本院網站,請自行上網查詢口試日期、時間、地點,本院不另書面或電話通知。逾時未參加甄試者,視同放棄。屆時請持身分證正本,始得參加甄選。
(二)應試日期、時間、地點如有更改,將公告於司法院及本院網站,請隨時注意以維護自身權益。
五、錄取公告:
(一)本次甄選結果,公告於司法院及本院網站。
(二)錄取人員若未能配合本院用人期限調任者,即喪失錄取資格,並以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六、候補期間自公告之翌日起3個月(經甄選結如無適當人選時得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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