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苓雅區公所 徵求 辦事員~2020-02-06

徵才機關 高雄市苓雅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20-02-03~2020-02-06
資格條件 一、具委任第3職等以上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有案人員,且前無考試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之情事者。
三、熟悉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工作項目 辦理本所綜合行政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業務。
工作地址 高雄市苓雅區民權一路85號4、5樓
聯絡E-Mail krystal@k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現職公務人員一律採線上應徵,報名期限即日起至109年2月6日,報名作業方式說明如下:
1、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搜尋本職缺後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DK: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自傳不得空白,查詢及勾選本職缺點選「確定應徵」,並請同意授權本所得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2、完成授權後,後續另逕至DK:職缺應徵系統-點選「我的應徵」,將下列附件:最高學歷、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敘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未達3年檢附歷年考績通知書)、最近3年獎懲令影本或其他相關資料(以上均為PDF檔)完整上傳至該系統,上傳資料不齊,恕不受理報名。
二、非現職公務人員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最近一筆派令、符合資格之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最近3年獎懲令、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資料影本,於109年2月6日前(以郵戳為憑)寄高雄市苓雅區公所人事室參加甄選(地址:高雄市苓雅區民權一路85號5樓)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綜合行政職系辦事員職務」,逾期恕不受理報名。
※其他:
一、經甄選錄取人員如係府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始行生效。
二、報名者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更、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如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三、資歷審查合格者得由本所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四、本次甄選得視報名甄選情形候補人員2名,並以遞補原公開甄選之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若有相關疑義,請電洽本所人事室林小姐(07-3322351分機2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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