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技工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技工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1-03-30~2021-04-16 |
資格條件 | (一)須為中央機關學校現職工友(含技工、駕駛)。 (二)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或紀錄。 (三)具備對監測儀器原理、零件組合及運轉維護作業等具備一定知識,並能分辨儀器運轉正常與否。 (四) 具備電子、電力、資訊傳輸、化學、電機或自動控制等相關職能,於空氣品質監測站管理實務上可就現場問題提供解決方案建議或審查廠商建議合理性。 (五) 針對異常監測數據,具備綜合儀器運轉參數、與鄰近測站測值相關性及環境特性等研判數據合理性能力。 |
工作項目 | 執行全國空氣品質監測站、行動監測車、光化學評估監測站及PM2.5標準方法採樣點等設備維護運轉即時監控、儀器故障辨識與排除、監測數據品保、現場查核督導、數據檢核及測站所在管理單位溝通協調。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1段83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應檢附證件:(請以A4紙張格式依序裝訂) 1、技工甄選履歷表1份。(附件)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 4、證照正反面影本1份(無則免附)。 5、最近3年考核通知書影本。 聯絡電話:(02)23117722分機2320;聯絡人:呂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