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花蓮分局 徵求 工程員~2015-06-05

徵才機關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花蓮分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工程員
職系 水土保持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2 名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97-花蓮縣
有效期間 2015-05-28~2015-06-05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含)以上之考試及格,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具水土保持工程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人員。
2.大專以上土木、水土保持、水利相關科系畢業。
3.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辦理水土保持工程相關業務
工作地址 花蓮市府後路26號
聯絡E-Mail meng@mail.swcb.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應徵者請檢附下列證件於104年6月5日前掛號郵寄「花蓮市府後路26號」人事單位收,逾期恕不受理(以郵戳日期為憑)。應繳證件:
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詳填並附照片、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
2.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現職派令影本。
5.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7.通過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測驗合格證件(無則免附)。
以上證件請以A4格式影印依序裝訂成冊,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請加蓋與正本相符字樣並簽名,如有偽造冒用情事,應自行負責。
二、本職缺除正取2名外,列候補備取人員2名,候用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三、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料不全或資格不符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補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報名甄選相關疑義,請於上班時間電洽(03)8221141#6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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