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分類職位第九至第十職等(相當行政機關薦任第七職等) |
職稱 | 土木工程師 |
職系 |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6-07-05~2016-07-19 |
資格條件 | 1.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特種考試乙(三)等特考或考試院辦理之經濟部所屬事業人員考試及格人員,具有法定任用資格者。 2.本職缺因工作性質之需,報名參加甄選以【土木工程】職組之相關職系為限。 3.本會目前人事制度比照本部所屬事業,依據「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人事管理準則實施要點」辦理,屬單一薪給,未銓敘,先予敘明,惟本會未來將配合政府組織改造進度改制為行政機關。 4. 計分方式:請參閱本會新進人員甄選計分說明。請由本會網頁/就業資訊(http://www.moea.gov.tw/Mns/cnc/home/Home.aspx )下載。 5.本次甄選面試及測驗分數(總分100分計)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如所有候選人面試及測驗分數均未達70分,錄取從缺。錄取後如發現有資料不實之情形,則取消錄取資格。 6.本案相關作業期間,倘「經濟及能源部組織法」經立法院審議通過,本次甄選作業即予終止。 |
工作項目 | 1.辦理本部工程施工查核小組業務、 2.工程設計審議業務。 3.綠色工法及永續工程相關業務。 4.工程履約爭議處理小組相關業務。 5.本部管線施工配合協調督導小組相關業務。 6.BIM推動平台業務。 7.本部全民督工業務。 8.景觀法、道路使用費相關業務及其它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臺北市中正區寶慶路25號) |
聯絡E-Mail | hlssutu@moe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檢附 (1)本會新進人員甄選評分表。 (2)公務人員履歷表(請依人事行政總處格式提供,並含300字自傳)。 (3)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如考試及格證書、技師執照證書、畢業證書、英檢證明、最近5年考績、現任職務銓審函等)及公職期間特殊表現證明(如專題研究或提案獲獎證明等), 於105年7月21日前以限時郵寄至100臺北市中正區寶慶路25號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人事室收,並務必於信封袋上註明”應徵第一組第三科工程師”職務。 2. 報名資料可用E-mail傳送,請先將所有資料依序掃描成1份pdf檔,檔名為個人姓名,並來電確認收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