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竹縣家畜疾病防治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7職等至第8職等 |
職稱 | 技正 |
職系 | 獸醫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31-新竹縣 |
有效期間 | 2016-07-06~2016-07-12 |
資格條件 | 1、大專以上獸醫相關科系畢業領有獸醫師證書,具有獸醫職系法定任用資格經銓敘有案現職公務人員。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者。 |
工作項目 | 一、襄理所長處理所務。 二、審核本所家畜防疫等相關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竹縣竹北市縣政五街192號 |
聯絡E-Mail | 10010779@hch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採通訊報名,請檢附下列資料於105年7月12日前寄至新竹縣政府人事處企劃科魏小姐收(以郵戳為憑)【地址: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聯絡電話:(03)5518101分機3855】(信封上請註明「應徵技正職缺」):(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以電腦打字,含白天聯絡電話、自傳、親自簽名、附照片)。(2)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及獸醫師證書影本。(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4)現職派令及最近1次銓審函影本。(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6)執業執照正反面影本。 2、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談,不符合者不予通知,如需返還徵才資料者,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返還。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3、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