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法制局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16-12-06

徵才機關 臺中市政府法制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5等280薪點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空白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名
性別 約僱人員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16-12-02~2016-12-06
資格條件 (一)大學法律系畢業或具6個月以上消費者保護相關工作經驗之大學畢業生。
(二)具辦理消費者保護等業務相關經驗者尤佳,且須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工作項目 協助本局消費者保護等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政府法制局(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
聯絡E-Mail k1228@taichun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05年12月9日前檢附履歷表、畢業證書及簡要自傳(自傳500字以內,並以A4繕打後e-mail至k1228@taichung.gov.tw,本局將回覆確認)等證明文件,以掛號郵寄至本局消費者保護官室(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報名,並請敘明應徵職稱報名。
(二)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合格者,本局將擇優舉行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三)僱用期限:105年12月19日至106年1月20日止。
(四)報名文件請用影本,相關資料如未獲錄取亦不退還。
(五)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1週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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