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政府法制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5等280薪點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空白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 |
性別 | 約僱人員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16-12-02~2016-12-06 |
資格條件 | (一)大學法律系畢業或具6個月以上消費者保護相關工作經驗之大學畢業生。 (二)具辦理消費者保護等業務相關經驗者尤佳,且須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
工作項目 | 協助本局消費者保護等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政府法制局(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 |
聯絡E-Mail | k1228@taichun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05年12月9日前檢附履歷表、畢業證書及簡要自傳(自傳500字以內,並以A4繕打後e-mail至k1228@taichung.gov.tw,本局將回覆確認)等證明文件,以掛號郵寄至本局消費者保護官室(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報名,並請敘明應徵職稱報名。 (二)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合格者,本局將擇優舉行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三)僱用期限:105年12月19日至106年1月20日止。 (四)報名文件請用影本,相關資料如未獲錄取亦不退還。 (五)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1週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