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家安全會議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3職等至第5職等 |
職稱 | 辦事員 |
職系 |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6-05-25~2016-06-08 |
資格條件 |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學歷畢業。 (二)公務人員普考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具有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現敘委任第3職等(含)以上之現職公務人員,且無特考特用及其他規定限制調任情形,亦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熟悉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如具有剪報工作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每日剪報及新聞蒐整、一般行政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2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檢具下述資料:1、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2、考試及格證書影本。3、最高學歷證書影本。4、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影本。5、現職派令及審定函影本。於105年6月8日前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信封並請註明「應徵辦事員職缺」)至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2號國家安全會議秘書處第一組收。聯絡電話:21912018分機530(呂科長)。 (二)資格審查後就符合資格者擇優面試,未獲面試者不另行通知,並恕不退件(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不退件)。 (三)本次徵才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