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竹縣政府文化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史料編纂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職缺1名(正取1名、備取1名)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31-新竹縣 |
有效期間 | 2015-11-11~2015-11-18 |
資格條件 | 一、具史料編纂相關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未受懲戒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十二條各款情事之一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者) 。 三、須無違反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相關規定情事者。 四、本職缺列候補人員1人,候補期間為3個月。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本縣文史活動推廣策劃與執行。 二、無形文化資產登錄及相關計畫。 三、一般綜合性行政業務處理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竹縣政府文化局(工作地點:新竹縣竹北市縣政九路146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或語文能力等資料(均為影本)。2.請於104年11月18日以前(郵戳為憑)郵寄302新竹縣竹北市縣政九路146號-新竹縣政府文化局人事室收(務必於信封上註明擬應徵之職缺及白天聯絡電話,逾期恕不受理,請寄件者自行考量寄達時間)。3.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另行通知面試,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未符合前開資格條件者,請勿寄送。4.聯絡人:新竹縣政府文化局人事室顧小姐,電話03-5510201分機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