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消防局 徵求 科員~2016-03-14

徵才機關 新竹縣政府消防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消防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2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31-新竹縣
有效期間 2016-03-07~2016-03-14
資格條件 1.高等考試或相當之特種考試以上考試及格者,並具消防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2.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辦理消防行政相關業務。
工作地址 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295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請於105年03月14日前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訓練及進修、經歷及現職、獎懲、考績及簡要自述等項目欄均須填寫完整並親自簽名),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資料(均為影本),逕寄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295號人事室蔡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並請註明應徵職務、白天聯絡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以電話通知參加面試,不符用人需求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另本次徵才擇優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聯絡人:蔡麗玉,電話03-5513522分機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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