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土城區公所 徵求 調解委員會秘書~2015-08-04

徵才機關 新北市土城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調解委員會秘書
職系 法制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名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15-07-28~2015-08-04
資格條件 1.大學、獨立學院法律學系或相關學系畢業。
2.任事積極細心、溝通協調能力強、具相關行政經驗者優先。
3.熟悉Word、Excel、PowerPoint電腦文書處理工作能力。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及特考特用調任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1.調解業務
2.法律扶助業務
3.其他相關法制業務
工作地址 新北市土城區公所(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1段101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有意應徵者請檢具(1)公務人員履歷表(需填銓審、經歷、考績、獎懲、自傳及聯絡方式等);(2)最高學歷證件;(3)考試及格證書;(4)最近一次派令及銓審函;(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以上請依序裝訂。
2.請於104年8月4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視同放棄)逕寄236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1段101號人事室收。(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民政課調解委員會秘書】職缺)。
3.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4.欲洽詢工作內容請電02-22732000#550 課長;其他疑問請電02-22732000#421張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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