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土城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調解委員會秘書 |
職系 | 法制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5-07-28~2015-08-04 |
資格條件 | 1.大學、獨立學院法律學系或相關學系畢業。 2.任事積極細心、溝通協調能力強、具相關行政經驗者優先。 3.熟悉Word、Excel、PowerPoint電腦文書處理工作能力。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及特考特用調任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1.調解業務 2.法律扶助業務 3.其他相關法制業務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土城區公所(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1段10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有意應徵者請檢具(1)公務人員履歷表(需填銓審、經歷、考績、獎懲、自傳及聯絡方式等);(2)最高學歷證件;(3)考試及格證書;(4)最近一次派令及銓審函;(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以上請依序裝訂。 2.請於104年8月4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視同放棄)逕寄236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1段101號人事室收。(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民政課調解委員會秘書】職缺)。 3.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4.欲洽詢工作內容請電02-22732000#550 課長;其他疑問請電02-22732000#421張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