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高雄榮譽國民之家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僱社會工作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候補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
性別 | 其他人員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17-01-25~2017-02-09 |
資格條件 | 一、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三個月以上或一年以上經驗者。(約僱四等、250薪點,月薪酬30275元,榮民免停月俸) 二、(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2)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經驗者。(約僱五等、280薪點,月薪酬33908元,榮民須停月俸)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定之情事者。 四、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五、熟悉電腦文書操作及公文作業能力。 |
工作項目 | 一、榮民人事:榮民進(退)住【含緊急安置】、轉介安置等作業。 二、榮民參訪接待及進住諮詢宣導。 三、內住榮民權益維護:協助戶籍遷移及申請相關證件、健保轉入(出)等。 |
工作地址 | 813高雄市楠梓區加昌路631號 |
聯絡E-Mail | vdtn0003@mail5.va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人員請至輔導會網站(http://www.vac.gov.tw)「人事服務」最新消息下載「外補甄選報名表」,於106年2月9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掛號郵寄:高雄市楠梓區加昌路631號,信封上請註明「應徵高雄榮家約僱社會工作員職務」。 二、應檢附資料: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貼妥2吋半身照片及註明聯絡電話)、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國民身分證、任職經歷證明(離職或服務證明書)、榮民證(非榮民免附)等文件影印本。 三、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另行通知參加甄試(口試-70%、電腦中文輸入測驗30%);資格條件不符者,恕不通知或退件 四、僱用期限:105年3月至106年退除役特考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約105年9月)。 五、通信報名地址:高雄市楠梓區加昌路631號;聯絡人:人事室楊惟強先生電話:07-3652828轉1021傳真:07-36362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