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漁港及近海管理所 徵求 技佐~2014-04-03

徵才機關 臺南市漁港及近海管理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
職稱 技佐
職系 水產技術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72-臺南市
有效期間 2014-03-21~2014-04-03
資格條件 大專院校(含)以上畢業。二、具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水產技術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無限制調任者。三、具工作熱忱、敬業精神與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工作項目 一、漁港管理。二漁船筏管理。三、漁船船員管理。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3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請依序裝訂檢附(皆以A4影印):(1)公務人員履歷表(詳填銓審、考績、獎懲、聯絡方式等資料)(2)最高學歷證書(3)考試及格證書(4)現職派令(5)銓敘部審定函(6)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資料影本。二、意者請備齊上述資料,於103年4月3日前郵寄(以郵戳為憑)並於封面註明應徵技士,寄臺南市漁港及近海管理所收〈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3樓〉,聯絡電話06-3901459趙婉伶,逾期或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擇優通知甄試,恕不退件及函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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