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嘉義縣新港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四職至第五職等 |
職稱 | 村幹事 |
職系 | 一般民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61-嘉義縣 |
有效期間 | 2016-08-23~2016-08-26 |
資格條件 | 一、 高中以上畢業經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符合一般民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 |
工作項目 | 一般民政等業務 |
工作地址 | 嘉義縣新港鄉宮前村中山路155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郵寄報名<郵戳為憑>。二、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最高學歷證明、考試及格證書、現職銓敘審定過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均為影印本>寄至本所人事室如資格符合,由本所通知面試。如資格不符或未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報名請逕寄至本所人事室,並註明應徵職缺職稱>。三、收件截止日:105年8月26日郵戳為憑。四、聯絡電話05-3742104劉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