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雲林縣褒忠鄉戶政事務所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課員(本職缺預估104年12月2日出缺遞補) |
職系 | 戶政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另得酌列備取2名依成績依序遞補)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63-雲林縣 |
有效期間 | 2015-11-13~2015-11-17 |
資格條件 | 一、具有戶政職系課員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須熟諳電腦操作,並能配合機關需求職務輪調。已通過英檢或具備相當英語能力者尤佳。 三、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規定情事之一者,不得報考;若有上開情事如經錄取,撤銷其錄取資格。如在原任職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原機關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若有公務員懲戒法第12條至第15條移送懲戒者,請於履歷表首頁右上角敘明,若註記不實而影響陞遷作業或當事人權益者,由當事人自行負責,如經錄取陞任者,本所得撤銷其錄取資格。 |
工作項目 | 辦理戶籍登記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等。 |
工作地址 | 雲林縣褒忠鄉戶政事務所(地址:634雲林縣褒忠鄉泰安路3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符合資格且有意願者請檢具以下資料(以A4規格紙張依序裝訂):公務人員履歷表、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銓敘審定函、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等影本(請本人於影本右上角親自簽章),於104年11月17日前送本所人事室(郵寄方式者以郵戳為憑),證件不齊及逾期送件者均不受理;任用與否均不退件,資歷審查合格者,視需要另擇期以電話通知面試,經通知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請務必留下可通訊之電話),若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 二、其他補充說明:增列候補名額2員,依成績依序遞補,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 三、聯絡人:陳先生。電話:05-6972348。 地 址:634雲林縣褒忠鄉中勝村泰安路3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