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褒忠鄉戶政事務所 徵求 課員(本職缺預估104年12月2日出缺遞補)~2015-11-17

徵才機關 雲林縣褒忠鄉戶政事務所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至第七職等
職稱 課員(本職缺預估104年12月2日出缺遞補)
職系 戶政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另得酌列備取2名依成績依序遞補)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63-雲林縣
有效期間 2015-11-13~2015-11-17
資格條件 一、具有戶政職系課員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須熟諳電腦操作,並能配合機關需求職務輪調。已通過英檢或具備相當英語能力者尤佳。
三、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規定情事之一者,不得報考;若有上開情事如經錄取,撤銷其錄取資格。如在原任職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原機關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若有公務員懲戒法第12條至第15條移送懲戒者,請於履歷表首頁右上角敘明,若註記不實而影響陞遷作業或當事人權益者,由當事人自行負責,如經錄取陞任者,本所得撤銷其錄取資格。
工作項目 辦理戶籍登記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等。
工作地址 雲林縣褒忠鄉戶政事務所(地址:634雲林縣褒忠鄉泰安路3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符合資格且有意願者請檢具以下資料(以A4規格紙張依序裝訂):公務人員履歷表、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銓敘審定函、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等影本(請本人於影本右上角親自簽章),於104年11月17日前送本所人事室(郵寄方式者以郵戳為憑),證件不齊及逾期送件者均不受理;任用與否均不退件,資歷審查合格者,視需要另擇期以電話通知面試,經通知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請務必留下可通訊之電話),若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
二、其他補充說明:增列候補名額2員,依成績依序遞補,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
三、聯絡人:陳先生。電話:05-6972348。
地 址:634雲林縣褒忠鄉中勝村泰安路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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