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新營高級中學 徵求 書記~2015-09-21

徵才機關 國立新營高級中學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職稱 書記
職系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72-臺南市
有效期間 2015-09-16~2015-09-21
資格條件 (一)身心障礙符合資格條件者得優先考量進用。
(二)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並具公務人員委任第一職等以上銓敘合格實授資格者。
(三)工作熱誠、負責盡職、品行良好,並能配合學校業務需要執行職務分配及調整者。
(四)熟悉學校總務處事務工作者尤佳。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所定「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各款情事之一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並能配合學校需
要作職務分配及調整。
(六)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如係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籍須滿10年以上。
(七) 無特考特用或限制調任情事之一者、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不得為公務人員情事之一,且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
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者。
工作項目 (一) 辦理檔案管理(含電腦結案登錄、公文歸檔稽催、檔案整理及文書庫房管理、
案件查詢調閱及檔案案件統計月報表、年度統計表製作)事宜。
(二) 掛號郵件登記及通知事宜。
(三) 協助文書組公文收發處理事宜。
(四) 協助校史室管理事宜。
(五) 協助校務會議開會事宜。
(六)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南市新營區民權路101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時間、地點及方式:(相關徵選簡章請至本校網站最新消息http://w3.hysh.tnc.edu.tw/www/home.php)。
(二)採親自或委託報名。自104年9月16日(星期三)起至9月21日(星期一)下午17時止,逾期者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證件不齊者以不符報名資格論。
(三))應繳表件(下列證件請檢附影本,影本恕不退還):
1.報名表1份(黏貼最近2吋正面半身照片1張) 。
2.切結書。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男性並請附退伍證明。
4.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5.現職最近派令、銓敘部審定函。
6.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7.現職非一般行政職系或相關得予調任職系者,另須檢附曾任一般行政職系或
相關得予調任職系之銓審函影本或銓敘部證明。
8.請檢附身心障礙手冊。
9.採委託報名者,請檢附委託書及身分證明文件。
10.以上資料請以A4紙張依序裝訂,俾利審核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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