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工程員 |
職系 | 都市計畫技術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6-12-06~2016-12-14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 當等級考試相當類科考試及格,具都市計畫技術職系 任用資格,經委任第五職等以上銓審合格實授,無特 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 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 項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三、未曾受公懲會懲戒處分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具 服務熱忱並能配合業務加班者。未曾受懲戒、行政 處分。(任用後發現得撤銷)。 四、具都市更新實務經驗及採購專業訓練,熟稔採購法相 關法令者尤佳;且具基本英文應用及協調統合能力 者,優先考量。 |
工作項目 | 辦理都市計畫等相關業務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266號2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於105年12月14日前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及相關證件影本(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銓敘審定函、現職派令、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最近五年獎懲資料),郵寄本處人事室(以郵戳為憑)( 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266號2樓),並請註明「應徵及白天聯絡電話」。 二、本院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談,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3個月,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 三、洽詢電話:(02)29506206分機205麥小姐 電子信箱:ag5273@ntpc.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