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虎尾高級中學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幹事(預估缺) |
職系 | 教育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63-雲林縣 |
有效期間 | 2014-11-25~2014-12-01 |
資格條件 | 一、具有教育行政職系任用資格,現敍委任第三職等合格實授以上,且無調任限制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情事者。 三、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及具服務熱忱,並能配合學校需要調整上班或加班。 四、具備電腦操作知能,熟悉office軟體、網際網路及資料庫系統操作者尤佳。 五、如在原任職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原機關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 |
工作項目 | 一、本校教務處綜合業務擬辦。 二、學籍資料系統管理、獎學金及學雜費減免申請案件。 三、承辦學生各項考試業務及成績登錄系統管理。 四、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國立虎尾高級中學(雲林縣虎尾鎮光復路222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ㄧ、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於103年12月1日前掛號郵寄方式,以郵戳為憑),請將資料逕寄國立虎尾高級中學人事室收(地址同上)。 二、應繳表件:(證件請附影本,錄取報到時須繳驗正本)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貼正面相片)。 (二)國民身分證。 (三)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派令、歷任職務銓審函、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 (四)未經銓審教育行政職系有案或非「職組暨職系一覽表」內同職組得相互調任者,須檢附銓敘部教育行政職系專長認定書函。 (五)通過英檢證明書(無者免繳)。 (六)特殊專長及專業證照影本(無者免繳)。 (七)身心障礙證明(無者免繳)。 (八)其他(如獎懲令或特殊優良表現等)。 三、以上證件均請用A4紙張影印,依序排列,右下角加蓋私章以示負責,繳交資料如有不實或偽造應自行負責並取消錄取資格。 四、審查合格者,另電話通知甄試,如報名人員經審查或甄試不適合時得從缺不錄取,未獲錄取者資料均不退還。 五、本次公開甄選,依名次擇優增列候補最多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 六、聯絡電話:05-6322121轉211(人事室)。網址:http://www.hwsh.ylc.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