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法制局 徵求 科員~2014-09-24

徵才機關 高雄市政府法制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法制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14-09-03~2014-09-24
資格條件 (一)公私立大學以上法律相關系所畢業。
(二)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之考試及格,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有法制職系任用資格者。
工作項目 法制業務。
工作地址 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3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
1.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現職派令及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及獎懲、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以上證件請用影本)。
2.採親自或郵寄方式報名(請寄至聯絡地址),並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逾期或證件不齊恕不受理。
(二)聯絡人:黃小姐(07-3368333分機3819)
(三)聯絡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3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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