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三等220薪點(26,642元) |
職稱 | 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約僱人員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有效期間 | 2015-08-11~2015-08-17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畢業得有學士學位者,文史相關科系畢業或有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2.具有word、excel、powerpoint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3.具機車駕照,具汽車駕照者尤佳。 4.工作態度積極認真,能獨立作業並能從事田野工作者。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 |
工作項目 | 1.有形文化資產調查研究、指定登錄等相關業務。 2.私有古物維護管理之輔導。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起迄時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04年地特四等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約至105年3月),惟如考試及格分發人員逾期未報到,仍應於公布分配結果後第11日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
工作地址 | 臺南市中西區中正路 |
聯絡E-Mail | hungru@mail.tainan.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應徵人員簡歷表(請至本府網站(http://www.tainan.gov.tw/)求職徵才公告下載。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機車駕照影本、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非相關科系畢業者需檢附)。 3.對於臺南市文化資產的認識與看法的構想文章一篇(至少1500字),請就個人學經歷與專長提出見解,抄襲剪貼者,恕不受理。 4.意者請於104年08月17日前備齊上述資料,於本府網站http://www.tainan.gov.tw/「求職徵才」網頁線上報名或寄臺南市政府文化資產管理處(臺南市中西區中正路5巷1號3樓)或以電子郵件寄至hungru@mail.tainan.gov.tw,並註明所應徵之職務編號。 5.初審合格者,擇期通知筆試與面談,恕不退件及函復。 6.錄取人員將公告於本府網站「求職徵才」網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