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 徵求 職務代理人~2015-08-17

徵才機關 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三等220薪點(26,642元)
職稱 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約僱人員
工作地點 72-臺南市
有效期間 2015-08-11~2015-08-17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畢業得有學士學位者,文史相關科系畢業或有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2.具有word、excel、powerpoint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3.具機車駕照,具汽車駕照者尤佳。
4.工作態度積極認真,能獨立作業並能從事田野工作者。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
工作項目 1.有形文化資產調查研究、指定登錄等相關業務。
2.私有古物維護管理之輔導。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起迄時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04年地特四等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約至105年3月),惟如考試及格分發人員逾期未報到,仍應於公布分配結果後第11日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工作地址 臺南市中西區中正路
聯絡E-Mail hungru@mail.tainan.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應徵人員簡歷表(請至本府網站(http://www.tainan.gov.tw/)求職徵才公告下載。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機車駕照影本、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非相關科系畢業者需檢附)。
3.對於臺南市文化資產的認識與看法的構想文章一篇(至少1500字),請就個人學經歷與專長提出見解,抄襲剪貼者,恕不受理。
4.意者請於104年08月17日前備齊上述資料,於本府網站http://www.tainan.gov.tw/「求職徵才」網頁線上報名或寄臺南市政府文化資產管理處(臺南市中西區中正路5巷1號3樓)或以電子郵件寄至hungru@mail.tainan.gov.tw,並註明所應徵之職務編號。
5.初審合格者,擇期通知筆試與面談,恕不退件及函復。
6.錄取人員將公告於本府網站「求職徵才」網頁。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