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霧臺鄉公所 徵求 技佐~2016-03-27

徵才機關 屏東縣霧臺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職稱 技佐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90-屏東縣
有效期間 2016-03-17~2016-03-27
資格條件 (一)具有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並具擬任職務調任資格者(無限制調任情事者)。(二)具行政機關採購及土木工程相關工作經驗者,持有採購專業證照尤佳。 (三)品德操守良好、具熱忱且能配合業務需要者。(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建築管理、都市計劃相關業務。(二)土木工程等相關業務。(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902屏東縣霧台鄉霧台村神山巷73號
聯絡E-Mail a770013@oa2.pth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報名期限:自105年3月17日起至105年3月27日止,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視同放棄。意者請檢附下列證件影本:考試及格證書、公務人員履歷表、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初任同一序列職務現職審定函、最高學歷證件、現職派令、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獎懲令、訓練進修、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合格證明 (無則免附)等資料影本(以上資料除履歷表均送影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並蓋職名章),請於期限內將資料郵寄本所人事室收。本所地址:屏東縣霧台鄉霧台村神山巷73號、電話:08-7902234轉181 ,本項甄審均由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遞補(另必要時需面談),未符或未錄取人員恕不通知與退件,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逕予從缺。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