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助理研究員 |
職系 | 農畜水產品檢驗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14-10-28~2014-11-11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農學院或理學院相關科系或研究所畢業(國外學歷請檢附教育部學歷認定證明文件)及相關成績單(大學及研究所成績單,無研究所學歷者免附研究所成績)。 二、公務人員高考二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具農畜水產品檢驗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三、研修過有機化學及分析化學等相關學分,具農水畜產品中重金屬及農藥殘留檢驗分析等相關知識及經驗者優先考慮。 四、具備誠實態度和服務熱誠,處理工作時應有分析、研判、高度思考及說明能力,需配合業務參予本所公共事務之執行。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農畜水產品及環境樣品檢驗及檢驗技術開發。 二、辦理農藥、重金屬及污染物之調查安全評估。 三、辦理農藥、重金屬及污染物之環境代謝與流佈之研究。 四、協辦公害及污染案件之相關鑑定評估業務。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台中市霧峰區舊正里光明路11號 |
聯絡E-Mail | chi@tactri.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採通訊報名方式。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最高學歷證書(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考試及格證書、現職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資料影本;各類專業證照(無則免)。 二、於民國103年11月11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將相關表件以掛號郵寄至:台中市霧峰區舊正里光明路11號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人事室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職務編號A600090助理研究員」。 三、履歷表內請簡要自述相關工作經驗並請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及電子信箱。 四、除郵寄上列資料外,另請填寫附檔(表格藍字欄為必填,其餘可省略),以電子郵件傳送chi@tactri.gov.tw。 五、連絡人及電話:人事室洪主任 (或莊小姐、曾小姐) 04-23302101轉171或170。 六、資格符合者視報名人數擇優擇期舉行面談,甄選日期、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通知,再依成績錄取正取及備取各乙名;惟應徵人員均不適合,得予從缺;資格不符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再另行通知、不退件。未獲通知面談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