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派第五職等或薦派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工程員 |
職系 |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5-06-30~2015-07-06 |
資格條件 | 一、經教育部認可之大學院校以上土木工程相關科系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之特考土木工程科及格,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現職人員。 三、熟悉公文文書相關業務及電腦操作。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五、認真負責、勇於任事、且具親和力,擅於溝通與協調。 六、曾從事土木工程工務行政等相關工作提出證明者,或具有土木工程相關證照者得優先進用。 |
工作項目 | 辦理土木工程相關業務及其他交務業務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和平東路3段1巷1號5樓(註:錄取後依「行政院限制所屬公務人員借調及兼職要點」之規定,借調交通部-臺北市仁愛路1段50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最近3年獎懲紀錄、日夜連絡電話)、考試及格證書、學經歷證件、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現職審定函等資料影本,於民國104年7月6日前(上網截止日)逕寄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人事室專員官小姐收(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信封請註明「應徵工務組工程員」。 二、資格經審查合格者,另行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亦不通知(欲退件者,請附回郵及信封)。 三、聯絡人: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人事室專員官小姐,電話:02-27078808轉861,地址: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3段1巷1號6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