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南澳鄉公所 徵求 臨時人員(原住民族地方文化館策展規劃解說員)~2017-01-09

徵才機關 宜蘭縣南澳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臨時人員(原住民族地方文化館策展規劃解說員)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其他人員
工作地點 26-宜蘭縣
有效期間 2017-01-04~2017-01-09
資格條件 (一)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臺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等不得任用之情事。
(二)大專院校畢業非相關科系或大學相關學系畢業(持國外學歷者,需自行檢附註外單位驗證之學歷證件,未檢附者視同未具該學歷資格。)
(三)對原住民文化工作有興趣。
(四)具有基本文化能力與基電腦文書技能。
(五)熟諳族語、具原住民族語認證者優先進用。
(六)積極、主動、刻苦耐勞且具服務熱忱、溝通協調能力並能配合本所文化館作息時間者。
工作項目 (一)協助策展規劃解說員有關文化典藏保存維護與展示(含文物基本資料及史料彙整與維護、記錄部落祭典樂舞及工藝技術之保存與活用、規劃原住民文化藝術策展及文化技藝研習活動等)之工作。
(二)協助策展規劃解說員有關文物館導覽解說與展場維護(含招募組訓文化文物館志工、諮詢轉介部落自然環境及人文資源導覽行程等)之工作。
(三)協助策展規劃解說員有關推展文創產業及行銷(含整合社會資源,規劃促進地方文化產業特色產品,創造原住民文化產業平台、規劃原鄉文化特色版圖銓譯在地歷史觀點、地方館行銷推廣網路建置等)之工作。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27241宜蘭縣南澳鄉蘇花路二段381號
聯絡E-Mail cws491@gmail.com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請檢具履歷表(無格式限制,惟需A4直式列印並貼照片及親自簽名。)、最高學歷證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500字以上自傳(含本次應徵工作項目之工作規劃)、工作經歷相關證明文件(以A4直式列印並依序夾訂整齊,勿裝訂。),於106年01月09日下班前(17:00)寄達本所,信封請註明:應徵文化觀光課泰雅文化館策展規劃解說員),逕寄27241宜蘭縣南澳鄉蘇花路二段381號-南澳鄉公所人事室陳先生收,逾期不予受理。
(二)僱用期間:106年01月11日起或實際報到之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或計畫終止。
(三)待遇基準:大學相關學畢業者,每月3萬0,000元至3萬6,000元;大專院校畢業非相關科系者,每月2萬6,400元至3萬2,000元。
(四)有關進用學歷資格、僱用期間、待遇基準等係依據「宜蘭縣政府臨時人員工作規則」、「宜蘭縣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要點」等規定辦理;如有未盡事項,逕依相關定。
(五)所附證件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取消錄取資格;其涉及法律責任者,本所將依法辦理。
(六)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不予退還;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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