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五總隊 徵求 約僱人員~2014-07-25

徵才機關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五總隊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約僱人員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14-07-15~2014-07-25
資格條件 一、大專以上會計相關科系畢業,具會計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二、熟諳電腦文書作業、具溝通協調能力、個性主動積極、細心負責、反應敏捷、配合度高者佳。三、書面審查合格者﹙逾期或資枓不齊者視為不合格﹚擇優以電話通知面試,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四、面試擇優錄取1名,另備取2名。
工作項目 會計相關業務
工作地址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五總隊主計室(高雄市仁武區中正路451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意者請於103年7月25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紙本郵寄高雄市仁武區中正路451號,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五總隊主計室郭銘勳先生收。檢附資料:(1)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五總隊主計室約僱人員報名表﹙請上本總隊全球資訊網/最新消息下載http://www.5pc.gov.tw/)、(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或相關證照(書)影本。報名表請附上彩色近照,務必填寫簡要自述。務請註明聯絡電話﹙日、夜﹚或聯絡方式,並請於信封上註記:「應徵主計室約僱人員」。聯絡人:郭銘勳(聯絡電話:07-37203435轉5076、傳真:07-3741687)備註: 一、本職缺係科員育嬰留職停薪進用約僱人員。二、簽約日起至103年12月31日止﹙每年1簽,留職停薪期間為103年8月2日至105年8月1日,如原職務人員提前復職,代理期間至其復職前1日為止﹚,僱用期限屆滿或僱用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三、本職缺除正取1名,備取2名。四、應遵守各機關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進用為本機關或所屬機關之約僱人員。對於本機關各級主管長官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中應迴避進用之規定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之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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