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矯正署自強外役監獄 徵求 藥師~2015-03-18

徵才機關 法務部矯正署自強外役監獄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師(三)級
職稱 藥師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97-花蓮縣
有效期間 2015-03-09~2015-03-18
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藥學系畢業,符合醫事人員人事條例第4
條規定。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所列各款之情事,
且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
工作項目 (一)藥品儲備、調劑及管理事項.
﹙二﹚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法務部矯正署自強外獄監(花蓮縣光復鄉大全村建國路一段1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相關表件應於104年3月18日17時前寄達或親自送達本監人事室(地址:花蓮縣光復鄉大全村建國路1段1號,聯絡電話:03-8703916,人事室林主任),逾期或應繳證件不全者視同未報名。報名表、簡章請至本監網頁(http://www.jcp.moj.gov.tw/mp063.html)/電子公佈欄項下自行下載。
報名應繳證件:(一)公務人員履歷表。(二)報名表。(三)退役證明書或免役證明影本(男性)。 (四)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五)考試及格證書影本、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藥師證書影本(含開執業登記動態)、執業執照(正、反面)影本及相關 經歷證明文件。現職為公務人員者需檢附下列證明文件影本請加「核與正本相符」並簽章:(一)公務人員履歷表(二)報名表。(三)最近一次銓敘審定函影本。(四)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五)最近5年獎懲影本。 ※以上資料逾期或不全及不符報名規定者不通知補件,視為不符資格。報名表請至本監網頁自行下載,全部報名資料恕不退還,不符報名資格者請勿寄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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