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法務部矯正署自強外役監獄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師(三)級 |
職稱 | 藥師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97-花蓮縣 |
有效期間 | 2015-03-09~2015-03-18 |
資格條件 | (一)大學以上藥學系畢業,符合醫事人員人事條例第4 條規定。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所列各款之情事, 且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 |
工作項目 | (一)藥品儲備、調劑及管理事項. ﹙二﹚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法務部矯正署自強外獄監(花蓮縣光復鄉大全村建國路一段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相關表件應於104年3月18日17時前寄達或親自送達本監人事室(地址:花蓮縣光復鄉大全村建國路1段1號,聯絡電話:03-8703916,人事室林主任),逾期或應繳證件不全者視同未報名。報名表、簡章請至本監網頁(http://www.jcp.moj.gov.tw/mp063.html)/電子公佈欄項下自行下載。 報名應繳證件:(一)公務人員履歷表。(二)報名表。(三)退役證明書或免役證明影本(男性)。 (四)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五)考試及格證書影本、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藥師證書影本(含開執業登記動態)、執業執照(正、反面)影本及相關 經歷證明文件。現職為公務人員者需檢附下列證明文件影本請加「核與正本相符」並簽章:(一)公務人員履歷表(二)報名表。(三)最近一次銓敘審定函影本。(四)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五)最近5年獎懲影本。 ※以上資料逾期或不全及不符報名規定者不通知補件,視為不符資格。報名表請至本監網頁自行下載,全部報名資料恕不退還,不符報名資格者請勿寄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