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瑞芳區衛生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契約護士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4-05-07~2014-05-31 |
資格條件 | 1.專科(含)以上學校護理系畢業2.領有護理師證書。 |
工作項目 | 1.公共衛生業務2.醫療門診3.預防保健工作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等。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瑞芳區明燈路三段1號(瑞芳區衛生所)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薪資:五專24,620元起,學士31,520元起,碩士36,050元起,另有高額績效獎金。二、意者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最高學歷證件影本、護理師證書正反面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等資料各1份,於103年5月31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逕寄本所(224新北市瑞芳區明燈路三段1號護理長劉小姐收),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聯絡電話:02-24972132轉21 劉小姐 。三、本職缺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