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 徵求 職務代理人(約聘人員)~2015-09-10

徵才機關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職務代理人(約聘人員)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名(預估缺)
性別 聘用人員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15-09-03~2015-09-10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2.熟悉Windows Office等電腦文書處理及一般資訊網路運用能力。
3.認真負責、配合度高,具服務熱忱及良好溝通協調能力,有責任感及團隊合作精神者,必要時可配合加班。
4.具辦理政府機關(構)檔案與簽陳管理工作經驗,並能儘速到職者優先考量。
工作項目 1.公文收發及時效控管。
2.檔案與簽陳管理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台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3號4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檢具下列證明文件各1份(以A4規格紙張影印,依序排列,並自左側裝訂):
1.個人履歷表(內容應含照片、基本資料、學歷、工作經歷及現職工作、專長及證照、日夜間聯絡電話及手機號碼、電子信箱等) 及自傳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5.專長證明文件影本6. 男性需另繳退伍證書或兵役證明影本。寄至「木柵郵政第2-139號信箱于先生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約聘職務代理人),僅接受郵寄通訊報名,104年9月10日截止收件(以郵戳為憑),逾期及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另於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網站(www.fund.gov.tw)之最新消息專區,提供基本資料電子檔,請儘速填妥後寄至warrenyu@pension.gov.tw電子信箱。
二、甄試:本會依報名人員學經歷條件辦理初審,並依初審結果擇優通知參與面試,不合者恕不函覆,亦不退件。
三、錄取:本職缺列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若干,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四、本職務係職務代理人性質,工作期間自實際報到日(約為9月底)至原留職停薪人員復職之前1日(約為105年9月12日止)或代理原因消滅時應即無條件解聘,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補償。
五、月薪資:錄取人員按學歷核給每月薪點(薪點折合率為121.1元),大學畢業312薪點(相當月支新台幣37,783元),碩士畢業344薪點(相當月支新台幣41,658元);另須自付勞、健保及離職儲金自付部分等費用。
六、如在原任機關尚有服務義務者,請勿報名。
七、聯絡電話:02-82367228洽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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