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 徵求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2015-10-20

徵才機關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名(得依需要列候補1至2人,有效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性別 約僱人員
工作地點 26-宜蘭縣
有效期間 2015-10-15~2015-10-20
資格條件 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學歷: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畢業,林業相關科系及具政府公部門工作經驗者尤佳。
2.熟悉公文及電腦文書處理軟體操作。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情事。
4.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5.此職缺為現職人員請假之職務代理人,每年度一聘,僱用期間自本處通知上班日起至被代理人銷假之前一日止,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工作項目 1.棲蘭、明池森林遊樂區促參委外履約管理等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宜蘭縣宜蘭市林森路100號
聯絡E-Mail hwa@ms1.fcea.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具個人簡歷(含自傳,並附照片及註明聯絡電話)、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榮民證(非榮民免附)等相關文件影本,於104年10月20日前掛號郵寄憑辦(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信封外請註明「應徵森保處副技師職務代理人」。)
2.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本次甄選正取1名,並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1至2名。
3.工作待遇:比照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之規定支薪(280薪點,折算每月酬金為新臺幣33,908元)。
4.通信報名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林森路100號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聯絡人:華主任重欽,電話:03-9375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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