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 徵求 約僱人員(組員職務代理人)~2015-04-07

徵才機關 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五等280薪點(33,908元)
職稱 約僱人員(組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約僱人員
工作地點 72-臺南市
有效期間 2015-03-26~2015-04-07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院校以上畢業且有1年以上工作經驗者,具資訊相關能力尤佳。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
工作項目 辦理社區生活營校園輔導活動、毒品危害防制業務、資訊業務(含中心網站管理)及身心障礙者家庭教育等業務
(請假職代)工作起迄時間:自104年5月11日起至104年7月22日止,期滿應無條件解僱(若遇請假人員提前銷假上班時,應即無條件解僱)。
工作地址 臺南市新營區秦漢街118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採通訊報名,意者請檢附:1.簡歷表(公務人員以外,請附照片) (請至臺南市政府人事處網站-徵才公告下載)2.最高學歷證書、經歷證明文件3.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約僱人員』,並於104年4月7日前(郵戳為憑)寄至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蔡小姐收(730臺南市新營區秦漢街118號)。
二、經書面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試並另行通知面試時間,證件不齊、或不合格者,恕不退件亦不通知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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