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6職等 |
職稱 | 技術員 |
職系 | 原子能或物理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32-桃園縣 |
有效期間 | 2014-09-18~2014-10-17 |
資格條件 | 1.公務人員考試及格現敘薦任第六職等並符合本職務擬任資格,無限制調任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2.學士以上理工相關系所畢業。 3.具全民英檢中級以上或同等之檢定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1.辦理核子保防與保安。 2.核物料及核設施業務管理。 3.辦理國際合作與國際組織相關事務。 |
工作地址 | 桃園縣龍潭鄉佳安村文化路1000號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請於103年10月17日前(以郵戳為憑)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照片)、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最近3年獎懲令、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等文件影本,郵寄32546桃園縣龍潭鄉佳安村文化路1000號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人事室,請註明應徵【原子能或物理職系、技術員】,初審合格者,擇適合者另行通知面試,不適合及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並填妥封面資料,本所將於結果確定日隔日寄還。 2.本次公開甄選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3.聯絡電話:03-4711400分機2125 人事室林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