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大同鄉公所 徵求 書記~2016-07-15

徵才機關 宜蘭縣大同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職稱 書記
職系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26-宜蘭縣
有效期間 2016-07-11~2016-07-15
資格條件 資格條件:
1、具一般行政職系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特種考試五等及格之法定任用資格。
2、具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4、須具備高中職以上學歷。
工作項目 工作項目:文書管理、檔案管理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工作地點:宜蘭縣大同鄉崙埤村朝陽38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聯絡方式:
1、意者請依序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自傳詳述)、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非現職人員免附〉、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等相關證件影本各1份,如通過英檢者請檢附英語測驗證書影本,(無者免附)。(並於信封上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於105年7月18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270宜蘭縣大同鄉崙埤村朝陽38號本所人事室收】,逾期不予受理,資格符合者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
2、備 註: 本次甄選除正取1名外,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遞補原公開甄審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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