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 徵求 約用人員~2016-10-28

徵才機關 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約用六等一階280薪點(33,908元)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其他人員
工作地點 72-臺南市
有效期間 2016-10-19~2016-10-28
資格條件 1.(1)經教育部立案或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建築、土木相關科系畢業者。
(2)或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者,具有與工作內容相關之工作經驗1年以上者(須檢附證明文件)。
2.需具機車駕照(須檢附證明文件),具汽車駕照者尤佳。
3.具全民英檢中級以上(或同等英語檢定資格)證明者尤佳。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
工作項目 1.進行公有古文物維護及輔導各保存管理單位建立管理維護機制。
2.本市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小型整修補助及相關事宜
3.古蹟歷史建築聚落修復或其它專案計畫
4.其它臨時交辦事項。

備註:
1.僱用期限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05年12月31日止。
2.106年是否繼續僱用,須視105年考核結果與106年預算經費來源決定。
工作地址 臺南市中西區中正路5巷1號3樓
聯絡E-Mail hungru@mail.tainan.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應徵人員簡歷表(請至本府網站(http://www.tainan.gov.tw/)「求職徵才」公告下載。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機車駕照影本、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非相關科系畢業者需檢附)。
3.提出對於「臺南市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類文化資產保存修復的看法」或「舊料再利用於文創商品之開發與經營管理」的構想文章一篇(至少1500字),請就個人學經歷與專長提出具開創性或評論性之見解,抄襲剪貼者,恕不受理。
4.意者請於105年10月28日前備齊上述資料,於本府網站(http://www.tainan.gov.tw/「求職徵才」)網頁線上報名或寄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人事(郵寄以郵戳為憑)或以電子郵件寄至hungru@mail.tainan.gov.tw。
5.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筆試與面談,恕不退件及函復。
6.錄取人員將公告於本府網站「求職徵才」網頁。
7..請面試人員多加利用大眾運輸工具參加現場面試。
公車資訊查詢:http://tourguide.tainan.gov.tw/newtnbusw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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