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原住民族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 職稱 | 科員 |
| 職系 | 原住民族行政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正取1人,得視業務需要候補1名 |
| 性別 | 一般人員 |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15-02-24~2015-03-02 |
| 資格條件 | 1.公私立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之特種考試四等以上及格,具有調任原住民族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列不得陞任之情形者。 4.無限制轉調情形者。 5.具原住民籍者得優先錄用。 |
| 工作項目 | 1.推展原住民族教育文化補助業務。 2.原住民傳統競技及體育競賽補助業務。 3.原住民學生發展多元智能補助業務。 4.原住民國民中小學中輟生相關業務。 5.原住民學生課後扶植業務。 |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6樓 |
| 聯絡E-Mail |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詳填並貼照片)、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任(或最近)職務銓敘部審定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資料影本等各一份,如具原住民身分、參加英文、原住民族族語檢定合格者,亦請檢附證明文件影本各一份,並於104年3月2日前寄24220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15樓原住民族委員會人事室林小姐收,以郵戳為憑,並請註明應徵「教育文化處原住民族行政職系科員職務」,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 2.初審合格且符業務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3.聯絡電話:(02)8995-33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