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消防局 徵求 隊員~2014-10-24

徵才機關 金門縣消防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警察人員
官職等 警佐3階至警佐1階
職稱 隊員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2
性別 警察人員
工作地點 89-金門縣
有效期間 2014-10-21~2014-10-24
資格條件 一、須取得服務機關請調同意書或主官同意之證明文件。
二、警察人員特種考試四等考試及格者。
三、現職消防機關隊員,敘警佐三階以上合格實授者。
四、具有全民英檢合格者,依其級別酌予加分。
工作項目 消防救災、救護等工作。
工作地址 金門縣消防局(89250金門縣金寧鄉頂林路315號)。
聯絡E-Mail people@kfb.kinmen.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應徵人員請填寫資績表(請至本局首頁徵才公告下載),並檢具機關同意書或主官同意之證明文件、公務人員履歷表(請簽名蓋章)、警專畢業證書及考試及格證書、現職銓敘審定函等文件之影本,於103年10月24日前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金門縣金寧鄉頂林路315號金門縣消防局人事室陳科員收,聯絡電話:陳科員082-324021#6801(信封上請註明「應徵隊員」。)
二、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期通知面試,證件不齊全或資格不合者恕不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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