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金門縣消防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警察人員 |
官職等 | 警佐3階至警佐1階 |
職稱 | 隊員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2 |
性別 | 警察人員 |
工作地點 | 89-金門縣 |
有效期間 | 2014-10-21~2014-10-24 |
資格條件 | 一、須取得服務機關請調同意書或主官同意之證明文件。 二、警察人員特種考試四等考試及格者。 三、現職消防機關隊員,敘警佐三階以上合格實授者。 四、具有全民英檢合格者,依其級別酌予加分。 |
工作項目 | 消防救災、救護等工作。 |
工作地址 | 金門縣消防局(89250金門縣金寧鄉頂林路315號)。 |
聯絡E-Mail | people@kfb.kinmen.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應徵人員請填寫資績表(請至本局首頁徵才公告下載),並檢具機關同意書或主官同意之證明文件、公務人員履歷表(請簽名蓋章)、警專畢業證書及考試及格證書、現職銓敘審定函等文件之影本,於103年10月24日前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金門縣金寧鄉頂林路315號金門縣消防局人事室陳科員收,聯絡電話:陳科員082-324021#6801(信封上請註明「應徵隊員」。) 二、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期通知面試,證件不齊全或資格不合者恕不退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