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公共運輸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職稱 | 技佐 |
職系 | 交通技術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17-03-14~2017-03-20 |
資格條件 | (一)大學以上學歷畢業。 (二)普考以上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具(交通技術)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三)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一)公車車內設備補助計畫、市區汽車客運業路線調整、裁撤審核。 (二)推廣公車服務品質專案計畫、轄區站位管理及交通維持計畫審查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西區民權路101號 |
聯絡E-Mail | wengerv@taichun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06年3 月20 日前檢附公務人員 履歷表、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五年內)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證明文件,郵寄至(臺中市公共運輸處人事機構【臺中市西區民權路101號】)辦理報名,(報名時請於信封右上角,請註明職缺所在單位(臺中市公共運輸處課室)、職系及職稱;人事機構聯絡電話:04-22289111轉60804蔡先生)。 二 (一)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本處將擇優舉行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二)報名文件請用影本A4依序裝訂,如報名文件不齊、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 (三)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另甄選結果將公告於本局網站「公告資訊」之「徵才公告」。 (四) 應徵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