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工務局違章建築處理大隊 徵求 約僱人員~2015-07-31

徵才機關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違章建築處理大隊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建築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約僱人員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15-07-23~2015-07-31
資格條件 資格條件:大專以上建築、土木工程等相關科系畢業。
工作項目 1.違章建築案件之查報。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高雄市鼓山區鼓山一路53巷111號
聯絡E-Mail chienyeh@k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本職缺係本職缺是104年地方考試職缺職務代理人,104年地方考試職缺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限至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約105年3月底)。
2.待遇:280薪點(280×121.1=33,908元)
3.報名方式:請檢附1.履歷表(請於填表人欄位親自簽名)2.身分證3.學歷畢業證書等證件影本,以上證件影本均請簽註「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依序排列裝訂,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職務、白天連絡電話,於徵才期限內逕寄:高雄市鼓山區鼓山一路53巷111號高雄市政府工務局違章建築處理大隊人事室,未依前述規定檢附證件及逾期時恕不受理(報名參加甄選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如需退還證件請附回郵信封)。
3.聯絡人:劉怡倩(報名事宜) 電話:07-5610467轉317;吳禎誠(報缺單位) 電話:07-5618712轉102
4.注意事項:
(1)請於履歷表第1頁註明應徵之職務,所送證件不齊全者不予受理,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另通知參加面試。
(2)本次甄選,本大隊得擇優備取數人為候用人員,候用人員自下次同工作性質甄試放榜日起未進用者,即喪失錄取資格。
5.其他: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始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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