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新化高級中學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幹事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有效期間 | 2017-01-05~2017-01-11 |
資格條件 | (一)現職公務人員經銓敘部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三職等以上且符合一般行政職系或現職職系具有一般行政職系調任資格者。 (二)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十二條」不得陞任、「公務人員任用法第廿六條第一項」迴避任用、「公務人員任用法第廿八條第一項」不得為公務人員情事之一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者。 (三)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四)具服務熱忱、負責盡職且能配合學校需要執行公務及工作調整者。 (五)精熟電腦文書處理(Excel、Word、PowerPoint、e-mail)操作能力。 (六)無特考特用之調任限制者。 (七)歡迎身心障礙者及具原住民身份者報名。 |
工作項目 | (一)工作內容及服勤時間,詳如「國立新化高級中學學校學生宿舍幹事服勤暨工作要點」(請見本校網站)。 (二)該職缺需配合學生作息,住校時間需夜宿。 |
工作地址 | 本校(國立新化高級中學712臺南市新化區忠孝路2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逕自至本校網站首頁/最新公告及人事室網頁/教職員甄選訊息項下載查閱。(簡章及報名表件等資料,請勿隨意更改表格及內容) (二)一律採掛號通訊報名,請逕至本校網站下載報名表並連同相關證件於106年1月11日(星期三)前郵寄至「712臺南市新化區忠孝路2號;國立新化高中人事室」收,信封封面並請註明「應徵學生宿舍幹事」,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均不予受理。審查不合格、未獲公告錄取面試或錄取者,不予退還所寄證件,如需退還,請檢附掛號回郵信封1個並自行書寫收件人及收件地址,以利郵寄及避免遺失。本校聯絡電話﹕06-5982065#6202(蔡小姐)或6201(王主任)。 (三)報名時應繳附下列表件:○1甄選報名表(粘貼最近1年2吋脫帽半身相片,相片背面請書寫姓名)、○2切結書、○3個人自傳、○4國民身分證(正反面-A4大小,勿裁切)、○5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6最高學歷證件、○7公務人員履歷表一般(請詳實填寫,末頁簽名並粘貼最近1年2吋脫帽半身相片)、○8在職證明書、○9現職派令、○10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11最近1年獎懲令、○12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13其他證明文件(如退伍令、身心障礙手冊、原住民身分戶籍謄本、大陸地區人民設籍戶籍謄本、英文檢定資格證書、採購證照…等)各1份,無則免附。 (四)各項影印本請註明「與正本相符」字樣並加蓋私章或簽名。(以上表件請用A4紙張影印裝訂,繳交資料如有不實或偽造,請自行負責並取消錄取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