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楊梅區戶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職稱 | 辦事員 |
職系 | 戶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16-10-03~2016-10-10 |
資格條件 | 一、大專以上畢業。二、初等、普考或地方特考丁、四等以上考試及格具戶政職系任用資格人員。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各款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之一者。四、工作積極、學習能力強、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並能配合機關需求加班及職務輪調。五、具戶政經驗者優先考量。 |
工作項目 | 戶籍登記業務及相關行政工作。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校前路409號三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105年10月10日前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請於信封面註明日、夜聯絡電話)、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現職派令、最近銓審函、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全民英檢及格證書(無者免)等證明文件,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視同資格不符,不再通知補件,親自送達或掛號郵寄桃園市楊梅區戶政事務所三樓人事范順裕先生收(地址:32652桃園市楊梅區校前路409號三樓。 )。二、另未獲遴用,恕不通知(應徵資料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處理,如要退件者另附回郵信封及郵資,無附信封郵資者恕不退件)。三、聯絡電話:(03)4782324轉分機303。四、初審合格者,另行通知至本所參加甄審面試。請於應徵信函封面註記應徵職務、聯絡電話(含辦公室、家中聯絡電話)。五、本次甄審應徵人員均不適當者從缺,得視實際情況正取1名,備取1~2名(候用期間3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