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 徵求 約僱人員~2015-07-31

徵才機關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約僱人員
工作地點 50-彰化縣
有效期間 2015-07-24~2015-07-31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持有證明文件。二、具身心障礙者手冊。三、具備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四、具公務機關行政業務工作經驗尤佳。五、品操良好,未曾受刑事處分,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所列不得任用情事之一,且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者。
工作項目 辦理秘書室行政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349號3樓
聯絡E-Mail p9243@mail.moj.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律採通訊掛號郵寄報名,請於本(104)年7月31日前(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掛號郵寄本分署人事室(彰化市中山路2段349號4樓),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執行員約僱人員,並檢附報名應繳文件,證件不齊、未以掛號郵寄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亦不退件。報名表及簡章、切結書請自行至本分署網站(http://www.chy.moj.gov.tw/)下載列印。連絡電話:04-7269435#218劉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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