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青少年發展處 徵求 輔導員~2017-01-20

徵才機關 臺北市青少年發展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稱 輔導員
職系 教育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預估缺,預計106年3月1日出缺)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17-01-13~2017-01-20
資格條件 性別不拘,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且符合下列資格條件者:
一、具教育行政職系任用資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
二、未曾受公懲會懲戒處分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具服務熱誠。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等,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
四、無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1.教育交流相關業務與活動之策劃及執行。
2.壯遊體驗計畫相關業務與活動之規劃及執行。
3.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17號臺北市青少年發展處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請於106年1月20日前,「掛號」郵寄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17號臺北市青少年發展處人事室收(信封上請務必註明「應徵交流服務課輔導員」);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請至本處網址:http://www.tcyd.gov.taipei/下載簡章及報名表件),逾期報名、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料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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