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南榮譽國民之家 徵求 輔導員~2016-06-23

徵才機關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南榮譽國民之家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六職等至薦任第八職等
職稱 輔導員
職系 社會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72-臺南市
有效期間 2016-06-14~2016-06-23
資格條件 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學歷:大專以上畢業。
2.考試: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或經專技轉任
條例轉任有案。
3.銓審:現職或曾經銓敘審定薦任第六職等以上,具社會行政職系任用
資格,且未受轉調限制。
4.考績:近3 年考績1 年甲等、2 年乙等以上。
5.獎懲:近5 年無懲處紀錄,且任公職期間合計未受申誡3 次(含)以上
懲處紀錄。
6.專業證照:具備社會工作師證照者尤佳。
7.人格特質:樂觀進取、認真負責、言行端正,具高度工作熱忱。
8.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 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 條所定
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 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
兵者,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1.辦理輔導組業管工作項目。
2.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南市東區崇明路190 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報名人員請至本會網站(http://www.vac.gov.tw)「人事服務」最新消
息下載「外補甄選報名表」,於105年6月23日前掛號郵寄本榮家憑辦
(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信封外請註明報名甄選輔導員職缺)。
2.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橫式一般、內貼二吋半身正面照片並註明連
絡電話)、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
敘部現職審定函、最近5 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無則免付)、專業(社
會工作師)證照(無則免付)、榮民證(非榮民免附)等相關文件影本。
3.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
面試。
(1)合於前開資格條件且面試成績達80 分之人員,其為退除役官兵者,
依前開優先錄用規定辦理。
(2)無前開優先錄用規定之適用情形時,另辦理筆試(「問題分析與建
議」1 科50 分鐘)及電腦中文輸入測驗(20 分鐘)。
4.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5.通信報名地址:臺南市東區崇明路190 號;聯絡電話:(06)269-0418
轉208;聯絡人:人事管理員朱先生。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