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風景區管理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五等280薪點 |
職稱 | 職務代理約僱人員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約僱人員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16-06-17~2016-06-23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具公務經驗及相關科系畢者尤佳)。 (二)具備電腦、公文書處理相關經驗。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三親等內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形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辦理所轄風景區公共設施維護及周邊環境整潔等業務,詳細情形請洽游課長04-22289111#58566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風景區管理所(豐原區陽明街 36號6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僱用期間:本案職務代理係列報105年高等考試三級分發人員之職務,自本所通知到職日起至考試分配人員報到前一日(約105年10月中旬)止即應無條件解僱。 檢具資料: (一)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105年6月23日前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貼二吋脫帽正面照片1張)、學經歷證件或其相關證明文件,郵寄至本所兼任人事管理員辦理報名(地址:420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6樓;聯絡電話:04-22289111#58051),報名時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技士職務代理職務」。 (二)本項報名人員符合資格者係採書面審查方式為之,審查不適合、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三)報名文件請用影本並以A4紙張影印依序裝訂。 (四)本案甄選結果將公告於本所網站。 (五)應徵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其他:薪資為約僱五等280薪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