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彰化縣永靖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50-彰化縣 |
有效期間 | 2017-03-02~2017-03-13 |
資格條件 | (一)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並具有土木工程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公務人員普通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辦理土木工程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彰化縣永靖鄉永西村瑚璉路230號 |
聯絡E-Mail | ycg02@yungchin.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意者請檢附下列資料依序裝訂 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各項欄位須詳載,勿使用簡歷表,並填寫完整,需含照片、日間聯絡電話、e-mail)。 2.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4.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5.現職派令影本。 6.銓敘部審定函(現職及最近一筆之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7.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8.最近五年獎懲令影本。 9.最近五年訓練進修研習相關證明文件(請檢附終身學習時數)。 10.通過英語能力測驗相關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於106年03月13日前(郵戳為憑)逕寄512彰化縣永靖鄉瑚璉路230號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土木工程-技士」。 (二)甄選方式: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資料不全、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未符合資格者,請勿郵寄。本職缺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三)聯絡電話:(04)8221191-1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