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聘人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聘用人員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5-10-15~2015-10-21 |
資格條件 | 1.大專院校以上之地質或地球科學相關科系畢業,具碩士畢業資格尤佳。 2.對地質法相關業務有學習意願。 |
工作項目 | 1. 處理地質法相關業務,包括辦理地質敏感區查詢、地質敏感區審議會、地質法執行會報、地質敏感區預告公告等行政業務。 2. 協助函復相關地質法執行公文。 3.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中和區華新街109巷2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至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網站首頁(http://www.moeacgs.gov.tw)最新消息下載報名範例表格填具相關資料後,e-mail至wanyi@moeacgs.gov.tw,並請檢具履歷表、最高學歷影本1份,於104年10月21日以前郵寄「23568新北市中和區華新街109巷2號 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人事室收」,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合者約談。 2.聘用期限:自通知報到日起至104年11月27日止;本職缺係人員請假期間之職務代理人,聘用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聘,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3.聯絡人及電話:周小姐02-29462793分機3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