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中興地政事務所 徵求 職務代理人~2016-10-14

徵才機關 臺中市中興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約僱人員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16-10-05~2016-10-14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法律或地政相關科系學校畢業者。
(二)具地政業務工作經驗者尤佳。
(三)具地政相關證照者尤佳。
工作項目 1.地政相關業務。
2.僱用期間:自簽約之日起至105年公務人員高考三級增額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約105年12月中旬)。
3.薪資:比照約僱5等280薪點僱用
工作地址 臺中市西區東興路3段246號。
聯絡E-Mail dau0424@taichun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符合上述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檢附
(一)公務人員簡要履歷表(貼二吋脫帽正面照片1張)。
(二)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三)最近三年工作經驗證明。
(四)相關證照及檢定考試證明文件。
(五)報名方式: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應徵者,請將報名文件以影本A4依序裝訂,並於信封上註明上班時間、下班後聯絡電話號碼,請於本(105)年10月14日前(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將有關資料郵寄至本所人事室辦理報名,報名時請於信封右上角註明「應徵職務代理人職務」字樣。

*其他:
(一)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所擇優擇期通知到所參加甄試(除面試外,得舉行筆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二)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三)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四)如有報名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4-23276841*609賴小姐。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